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做好预防工作,任何群体事件都是因为矛盾产生的,但是矛盾也不是凭空发生的,而是有一个发生、加深、转化、爆发的积累过程,这就需要强化情报信息队伍建设,能够在群体事件爆发之前获得充分的事件处理。机关的工作是由上一级、领导下开展的,在突发事件爆发的时候必须第一时间汇报给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单位,不能够单打独斗,尤其面对重大事件时处理不慎否则可能会导致事态的升级。一般除非特殊情况才需要机构去强制解决,大部分事件中需要先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相关人员的安全,做好初步的沟通,为矛盾化解工作打下铺垫。处理群体事件要讲究方式方法,一般要遵循“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指导原则,对待群众不能严肃如霜,需要保持一定的亲和力,恰当地运用语言疏导,只有多一份理解才能够多一份顺利。但是也应该注意不能嘻嘻哈哈,任由他们扩大事态。明确规定在一些不能使用警力和强制措施,所以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谨慎使用警力、警械、强制措施,一些危害特大行为,要依法果断处置,控制住局面。大部分群体事件经过协商谈判都可以得到控制,但是整个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情况如,受伤和再次聚集,需要机构能够从容应对。要及时清理现场的危险物品,依法搜集证据,对人身伤害的个体应该及时送往医院,同时也不应该放松警惕,即使人群已散,还是有可能随时卷土重来。群体事件往往还会引起媒体的注意,也需要能够处理好同媒体的关系,尽可能的将负面影响转向正面的报道,维护正面的形象,要本着求真求实的原则,不可为了解决一时的群体聚集而欺骗群众,不能成为某些不法分子趁机浑水摸鱼的好时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二十条 人民必须做到秉公执法,办事公道。第四十六 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督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规范机关处置件工作,提高机关依法妥善处置件的能力和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了《机关处置件规定》。法律依据:《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第一条 为了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群体性治安事件,是指聚众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主要包括:(一)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示威;(二)集会、、示威和集体上访活动中出现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罢工、罢课、罢市;(四)非法组织和邪教等组织的较大规模聚集活动;(五)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重要警卫目标、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枢纽、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以及其他要害部位或者单位;(六)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者非法占据公共场所;(七)在大型体育比赛、文娱、商贸、庆典等活动中出现的聚众滋事或者;(八)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物资以及其他公私财产;(九)较大规模的聚众械斗;(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其他群体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