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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农村社会治理有效运行的根本前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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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文本制度。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领导、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法律依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九、推进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乡村治理体系包括基层组织建设体系、村民自治管理体系、信法守法行为体系、崇德向善民风体系、乡村公共保障体系以及乡村产业发展体系。法律依据:《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五)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

第3种观点: 文本制度。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领导、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九、推进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文本制度。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领导、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法律依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九、推进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坚持系统治理,加强领导,发挥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基层治理是指治理这一活动和过程在基层的运用和体现,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成长于中国大地,发展首先根植和受制于中国的传统文化、经济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其次必须与时代相适应,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独特优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文本制度。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领导、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法律依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九、推进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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