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违规操作受伤是否属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应认定为工伤。操作不当导致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工伤保险无过错责任,不因员工过错而影响工伤认定和待遇,但单位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法律分析
一、职工违规操作受伤是否属工伤
1、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2、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操作不当受伤算工伤吗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工作中操作不当遭受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中因为操作不当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不因员工有过错影响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但职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有关机关可以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用人单位可以依据依法定的规章度规定对其依法进行处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职工在工作中由于操作不当而遭受事故伤害,也应被视为工伤。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不因员工有过错而影响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然而,如果职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相关机关可以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罚。总之,工伤的认定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不因操作不当而排除工伤的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