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亿美食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农民工追讨薪资维权攻略

农民工追讨薪资维权攻略

来源:海亿美食网


农民工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向起诉来维护自己的讨薪权益,必须准备好相关证据。农民工讨薪应先找劳动监察部门,若无效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一、农民工该如何讨薪维权

1、农民工讨薪维权维权,有三种方法:

(1)向当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投诉;

(2)向当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3)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起诉。农民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应当要准备好相关证据。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农民工讨薪找哪个部门

农民工讨薪找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如果未能取得效果,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结语

农民工讨薪维权的途径有三种: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起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解决争议。在讨薪过程中,农民工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并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农民工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积极维护合法权益,寻求合适的途径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