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产前请假时,应根据请假的性质来确定其待遇,即按照病假或产假对待。若请产前病假,则工资按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支付本人工资60%至100%的病假工资支付标准,具体计算基准与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准相同。
法律分析
孕妇在产前请假,此时应该按照病假对待还是产假对待?其实,这还需要看孕妇在请假的时候是请的产假还是请的病假,根据怀孕女职工请假的性质来确定其待遇。那么要是请产前病假,则工资怎么算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孕妇请病假工资怎么算
按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病假应该给工资的
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
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
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准: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标准如下:
1. 病假工资的支付,应按照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计算。病假工资的支付,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的,公司应给予其病假。病假期间,员工应按照其月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支付病假工资。
3. 如果员工因工作原因或者特殊原因不能上班的,公司应给予其事假。事假期间,员工应按照其月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支付事假工资。
4. 员工在病假期间或者事假期间,公司不得扣减其病假工资或者事假工资。
5. 病假工资或者事假工资的支付,应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应按照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合理确定病假工资或者事假工资的支付标准。
因此,病假工资的计算标准应按照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结语
孕妇在产前请假时,应根据请假性质确定待遇。若请产前病假,则应按照病假工资标准计算,标准如下: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80%,则按最低工资的80%计发。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 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具体管理办法由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