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鉴定机构应具备医疗许可证、技术人员、设备和质量管理制度。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机构必须满足条件。《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包括尘肺和放射性损伤在内的115种职业病。
法律分析
一、职业病鉴定的机构应该满足什么条件
1、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六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二、法律规定的职业病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国家规定的纳入职业病范围的职业病分10类115种。具体包括如下:
具体包括:
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炭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具体包括: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怀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结语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具备相关条件,包括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适应的仪器设备和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我国法律规定的职业病范围包括115种疾病,涵盖了尘肺、放射性疾病等多个类别。以上规定为保障职业病诊断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提供了法律依据,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了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十九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六十一条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医疗保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地方各级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四条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