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纳税地点规定:工程所在地申报纳税;承包跨省工程向机构所在地申报;县级工程由地税局确定。网络服务纳税地点为单位所在地。设计、监理、咨询等纳税地点为单位所在地。土地、不动产租赁纳税地点为所在地;动产租赁纳税地点为单位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
法律分析
1.建筑业的纳税地点.营业税法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即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承包的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县(市)工程,其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税务机关(即地税局)确定.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在我国境内的单位通过网络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培训、信息和远程调试、检测等服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3.在我境内的单位提供的设计(包括在开展设计时进行的勘探、测量等业务)、工程监理、调试和咨询等应税劳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4.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土地、不动产所在地;单位和个人出租物品、设备等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
拓展延伸
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纳税地位如何确定?
确定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纳税地位涉及多个因素。首先,根据税法规定,注册地通常是指企业注册登记的地点,而经营地指企业实际经营活动的地点。其次,纳税地位的确定需要考虑实际经营活动的实质,包括企业的销售地点、生产设施、员工分布等。此外,税务机关也会综合考虑企业的主要经济活动地点、经营场所的实质性运营情况等因素进行判断。最后,企业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并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总之,确定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纳税地位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并遵守税务机关的要求。
结语
根据营业税法规,建筑业纳税地点需根据工程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确定。境内单位通过网络提供服务的,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设计、工程监理、咨询等应税劳务的纳税地点也为单位机构所在地。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的纳税地点为所在地,动产的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确定纳税地位需综合考虑注册地、经营地、实际经营活动等因素,并遵守税务机关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