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农村土地分配不均该找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如果当事人对相关的处理决定还是不服的,可以从接到处理决定通知那天起的三十天之内向人民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