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债权纠纷中,只有合同之债可以协议管辖。
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包括:
1、因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而无效;
2、因起诉时无法确定管辖而无效;
3、因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约定管辖无效。
4、因违反相应法律规定而无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