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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示的批复范文 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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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经人社局核实,关于您申请正高级教师职称一事,因不符合相关条件,不予受理。理由如下:

  1.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无教师资格证书;

  3.无外语职称过级证书;

  4.无计算机等级证书(三个模块);

  5.无继续教育证书;

  6.无学术专著(作品均为弟子整理);

  7.未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8.无国家级或省级课题;

  9.任教学科学段不明确;

  10.经常外出游学,教学工作量达不到有关要求;

  11.没有教学工作总结教案不够齐全;

  12.虽有弟子三千,但贤人才七十二人,优秀率仅为2.4%;

  13.传播不健康言论,如“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有歧视妇女,看不起农民倾向。

  鉴于以上十三点,不批准您正高级教师职称的申请。望您努力提高教学业务水平与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创造条件,待条件成熟,再报评审。

  特此回复!

  高级职称评审办公室

  x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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