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离婚探望权的具体天数、探望时间及次数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子女的父母需要协商确定这些内容。如果子女的父母无法就探望权行使内容达成一致,他们可以通过人民来确定最终的方案。行使探望权时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以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为原则。
法律分析
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离婚探望权的具体天数、探望时间及次数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子女的父母需要协商确定这些内容。如果子女的父母无法就探望权行使内容达成一致,他们可以通过人民来确定最终的方案。
一、怎么行使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二、行使探望权注意事项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拓展延伸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是否有时间规定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的时间没有具体的写作规定,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如无法达成协议,可通过判决。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理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
结语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是法律赋予子女的一项重要权利,但目前尚未有明确规定。因此,子女的父母需要协商确定探望方式、时间等,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行使探望权时应注意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应以不严重改变子女的生活规律为前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