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学假期安全责任书
为强化各部门主管的安全意识,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更有效地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为全体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校长特与各部门签定安全责任书。
政教主任是政教处安全责任第一人。
一、政教处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任务是,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要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三、对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政教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开展安全教育及安全知识普及的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四、学生安全教育应根据不同时期及学生的特点,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并善于利用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防患于未然。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病、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还需注重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组织学生大型活动,须经学校同意。组织大型活动时要事先定出活动方案及应急预案并报学校进行审查。
七、学生在校内发生任何事故政教处要及时报告学校或相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把事故伤害减少到最小程度。
八、如遇紧急情况,要迅速、冷静、有序、组织学生按紧急疏散预案中规定的路线疏散到安全地方。
九、对因忽视安全工作,管理不善,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学生受到伤害、学校的财物受到损失的责任人视情节分别给以责令书面检查、赔偿损失、行政处分等处理。对当事人同样依据责任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由于不能避免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故,由学校酌情处理。
校长 : 政教处主任
学校中学假期安全责任书
运动会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我校田径运动会期间的安全,为创造良好的运动会环境,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的实际要求,经我校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在运动之前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并要求每位学生必须保证做到:
1、运动会期间,全校白天课堂停课比赛,上学放学时间照常。晚上自修照常进行,家长注意提醒学生每天按时到校参赛、上课。校运会期间,要求全体学生穿校服。遵守学校纪律,不出校园外玩耍,有事外出必须请假。
2、在比赛中观众和运动员:禁止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发生;不影响、不干扰、不侵犯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3、在比赛中,要避免身体接触、违规抢(或串)道等危险行为发生。
4、比赛中,运动员有身体不适的一定报告班主任或裁判员,有必要的到医务处检查、治疗。
5、运动员比赛前一定要检查:穿适宜竞赛的运动服和运动鞋,衣服上不要带校徽,不带各种首饰,衣、裤的口袋内不要装小刀、钉等锋利的物品。
7、运动前要做准备活动,给机体一个适应的过程。运动后要做整理活动,让机体逐渐安静下来,以免造成对心脏的伤害。
8、无项目的同学不在赛场内串行、玩耍和观看比赛,按照指定位置文明观看比赛,以免被飞来的实心球砸伤,严禁非运动员到比赛场地带跑,避免和正在比赛的运动员发生碰撞。
9、在比赛中要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服从教师的管理,不得随意穿越跑道,应按划出的通道行走,不得在终点附近和投掷区嬉戏、打闹、逗留,不得进入禁区,以免造成伤害。
10、注意饮食卫生。教育学生不买、不食三无产品:不买、不食变质的食品。不能再比赛后马上饮食,也不能在运动场上边走边吃,不得在塑胶跑道上吃口香糖。要讲究饮食卫生,切实做到饮食安全。
11、运动会期间不得携带贵重物品,以免出现财产安全事故。
12、校运会期间,不经请假班主任同意擅自出入校门的(放学时间外宿生除外),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保证人签名: (育才中学初1307班) 家长签名:
X年XX月XX日
学校中学假期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自7月6日至8月31日,我国放假,9月1日正式开学,为保证每一位家长的身心健康,杜绝各类疾病的传染,我园特对孩子在假期的行为做如下规定:
一、孩子安全无小事,提醒各位家长高度重视做到警钟长鸣。
二、经常对孩子进行交通、游泳、防水、防火、防雷电意外伤害等方面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教育孩子不准玩水、玩火、玩电,不到水塘边或危险建筑物下玩耍,特别强调汛期已到,孩子在无家长陪伴下,不能下水玩耍。
四、控制孩子的零用钱,教育孩子不买变质无商标无生产日期的食品,并注意饮食和个人卫生。
望各位家长遵守以上几条尽职尽责,陪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假期。暑假期间若需帮助或新生预约参观请拨打幼儿园值班电话:
学校中学假期安全责任书
镇宁职中科任教师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明确学校对任课教师安全工作的责任,切实落实“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学校课堂无安全事故。根据县教科局的指示,对学校各级要层层签订责任书的要求,在学校内形成安全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局面,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科任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科任教师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安全工作,自觉接受教务处对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整顿课堂秩序,严肃课堂纪律。对迟到、早退、缺席的学生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通报班主任。
3、在课间操、放学时要组织学生上、下楼梯,如若出现拥挤现象要及时组织疏散。尤其晚自习要待学生下楼后方可离岗。
4、发现学生吵嘴、打架要及时制止、处理,不留后患。事后应将情况通报班主任和思政处。
5、科任教师负责组织对本班学生的教学纪律管理、课堂组织教学的管理,并对所在班级上课过程的安全负责。
6、科任教师负责在所在班级宣传有关学校安全制度和管理制度和学校其他规章制度和有关防火防盗、安全用电、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知识。
7、科任教师应经常检查上课班级的电器线路,发现问题,通知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8、科任教师要认真组织、管理好上课班级的一切活动,并对此进行安全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得歧视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停学生的课,以免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
9、科任教师要利用时间培养本班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并对上课班级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10、科任教师必须认真落实好学生出勤情况,做到学生缺课有请假手续,不得让学生随意中途离开班级或学校,若有不经学校领导和老师批准,学生偷偷离开学校,任课教师要立即向学校相关人员汇报,并采取补救措施把学生追回。如未找到,必须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
二、科任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好以上职责,若有违反造成损失的,由学校和有关部门视其情节和危害的轻重,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追究,具体如下:
1、对由于没有尽到责任所发生的事故,按其情节对任课教师进行处理。
2、学生在班级内打架:任课教师及时处理的不予追究责任、任课教师不在班内并出现事后的,视事故大小给予处分;任课教师在班内不处理且对事故熟视无睹的给予警告、通报处分;班级内事故出现流血的给予待岗并例会通报处理。
3、本班内学生有携带匕首、短刀等不利于学生安全物品的且任课教师上课时没有发现的,后被思政处发现没有出现伤害事故的处以警告处分;出现故的或危及生命的对任课教师处以待岗、停职等处分。
4、要履行随堂点名制度,班内学生请假,对请假理由一定要与班主任核实或电话与家长核实,对不认真或敷衍、随意给学生请假后又出现事故的对任课教师处以待岗处分。
5、若发生异常情况时要及时维持班级纪律和稳定学生的情绪,对违反的任课教师给予警告处分;
6、对以上没有涉及到的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的大小由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对任课教师进行组织处理。
学校(盖章)
任课教师(签字):
学校代表(签字):
X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