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判决书只要生效,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就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十五天内,没有一方上诉则送达完成即生效,再加判决主文规定的履行期限,即可申请执行。
一般情况下,应当向作出判决的申请执行,但也可以向被告党的主要财产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六十二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执行。
第四百六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权利义务主体明确
(二)给付内容明确。
法律文书确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