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管辖与受理的规定:
1、管辖,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具有管辖权;
2、受理,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的,由最先受理的人民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
第三十七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人民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