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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租赁合同承租人应承担什么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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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租赁合同承租人应承担的义务如下:

1、承租人有合理使用、善意保管仓库的义务;

2、承租人交付租金的义务;

3、承租人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私自将仓库转租他人。

一、违约租房合同终止条件是什么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不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等。

二、厂房合同房东违约该怎么办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三、房东锁门期间承担租金有哪些情况

房东锁门期间承担租金有如下情况:

1、出租人因承租人未按时支付租金而锁门的,双方都有过错,双方应分担租金。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2、承租人拒绝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属于违约。出租人有权要求终止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所欠的房屋租金;

3、纠纷发生后,出租人可以依法行使权利,要求解除合同,但在租赁合同尚未解除的前提下;

4、采取过激手段,擅自锁上门外门,违反了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房屋并保持房屋可用状态的合同义务。因此,锁门后的租金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应按照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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